添加日期:2018年1月30日 阅读:1711
近日,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发布《关于继续开展全省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指出,2017年,省局组织开展了全省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专项检查。从专项检查情况看,省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已基本建立,但在日常监测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为进一步监督企业做好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落实企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主体责任,提高药品安全事件预警处置能力,省局决定继续开展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专项检查。
具体内容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1月15日至10月31日。
二、检查范围
全省79家药品生产企业(名单附后)。
三、检查依据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检查指南》、《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检查要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等。
四、检查内容
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检查要点》的要求,至少要检查以下内容:组织机构、人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药品群体不良事件报告、境外发生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药品重点监测、评价与控制等。同时,要对药品生产企业上年度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
五、检查要求
(一)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负责检查人员培训和企业现场检查工作,各市局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要抽调专人配合检查。
(二)检查组要根据每家企业的检查情况,如实出具检查报告,并每月25日前将检查报告影印件上报省局。
(三)在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问题的,由当地市局监督整改,整改情况上报省局。必要时采取约谈企业、发警告信等措施,直至依法查处。
(四)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号或线索,要及时向省局报告。
39医药君预计,接下来,其它省份的专项检查任务也会陆续发布。为了提高药品生产质量、整治药品生产、流通环境,飞检、各种专项整治已成为各省药监局的工作常态。为此,药企需要在日常生产中不断改进、完善每一个环节,才能经过这些严厉的考验。
文章来源: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1753418380@qq.com。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